
学车无忧险(保费:200元/人)

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,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。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,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。
特别约定: 1、本保单被保险人为符合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)中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驾考学员。 2、本保险每名被保险人限购一份,多购无效。 3、在保险期间内,被保险人取得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当日24时,本保险合同自动终止。 4、《平安驾驶培训费用损失保险》给付金额约定如下: 1)被保险人未参加过科目二考试前投保的,最高给付金额为100%*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。 2)被保险人已参加过科目二考试后投保的,且科目二考试不通过次数累计达5次致考试作废,对于第1次考试后投保的,最高给付金额为80%*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;第2次考试后投保的,最高给付金额为50%*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;第3次考试后投保的,最高给付金额为30%*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;第4次考试后投保的,最高给付金额为10%*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。考试次数和时间以被保险人参加过的科目二考试凭证为准,保单生效日确定理赔比例。 3)被保险人已参加过科目二考试后投保,且通过科目二考试但科目三考试不通过次数累计达到5次致考试作废的,最高给付金额为100%*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。 4)被保险人参加科目三考试后投保,且科目三考试不通过次数累计达到5次致考试作废,对于第1次考试后投保的,最高给付金额为80%*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;第2次考试后投保的,最高给付金额为50%*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;第3次考试后投保的,最高给付金额为30%*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;第4次考试后投保的,最高给付金额为10%*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。考试次数和时间以被保险人参加过的科目三考试凭证为准,保单生效日确定理赔比例。 5)保险人首次履行驾驶培训费用损失赔偿义务后,本险种责任自动终止。 5、无其他特别约定。